职能职责
1、负责实施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、录用、考核、职务升降、职务任免、轮岗、竞争上岗、回避、纪律、奖励、惩戒、申诉控告、辞职辞退等制度,办理有关手续;负责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; 2、指导协调各县区、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,负责公务员调任、转任工作; 3、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资格条件,协办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; 4、承办政府部门副职领导的职务任免手续,负责科以下工作人员档案管理。